监管层整肃表外信贷 信托贷款拟纳入信贷总量控制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0-04-28 08:55:51    点击次数:1489
    继去年底对信贷类理财产品进行重拳规范之后,监管层拟再度对盘踞在表外的信贷出手。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拟将信托贷款纳入信贷总量控制范围之内,此举意味着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规避贷款规模控制,变相扩大贷款规模的做法将此路不通。
    日前,“全国信托公司监管工作会议”在海南召开,参与此次会议的多位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银监会相关人士在此次会议上表示拟将信托贷款纳入信贷规模总体监管范围之内,不过这位人士并没有解释将如何实施这一新的规定。
    随着货币政策渐趋收紧,监管层对银行信贷的监管日趋严格,并对各家银行的信贷规模做出了限制,在各行信贷规模受限的情况下,信托贷款目前已成曲线获得间接融资的手段。据统计,今年前两个月信托贷款规模或已接近了4000亿元,已达同期银行累计新增贷款2.09万亿元的五分之一。
    对于部分额度紧张的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将部分优质信贷项目经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分离出去的做法,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王勇认为,这种方式既以合法方式腾出了信贷规模空间,又满足了项目需求,引导了社会资金投向,增加了居民理财渠道,从微观效果上来看,确有值得肯定的一面。
    不过王勇认为,对信托贷款的风险不能不严加防范。部分银行出于拓展客户、扩大中间业务收入来源等考虑,未严格遵循现有的信贷政策,对于不符合贷款准入条件或者授信管理审批条件的借款人,也选择以信托贷款方式发放,规避行内的信贷监管。此外,还有政策“漏损”风险。目前信托贷款的规模和银行新增贷款之间的比例在过去是从未有过的。在银行贷款的“水龙头”拧紧的情况下,信托贷款的“水龙头”却放松了,这意味着央行的货币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漏损”,紧缩政策效应被大打折扣。
    “若要对信贷规模进行有效控制,将信托贷款纳入信贷总体规模控制之内非常有必要。而监管部门此时将信托贷款纳入信贷规模控制范围之内,可以有效防止利用信托平台规避监管的行为,从而可以更有效控制信贷规模,防止流动性泛滥。”西部某信托公司一位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
    对于信托贷款风险的防范,王勇认为还应该重视构筑银信内控“防火墙”。尤其是信托公司的内控,要重点研究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措施,防止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工具;严格担保业务管理,防止通过担保业务进行场外融资,变相从事负债业务;严格分开自营和信托业务,实行前、中、后台操作分开,督促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和内控机制。此外,应尽快建立信贷二级市场。“可以说,发达的信贷二级市场与高效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紧密相连的,都是防范信托贷款风险的有效举措,更是将银行信贷腾挪方式'阳光化’的重要平台。”王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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