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二套住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0-04-22 08:47:37 点击次数:1732
昨天,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二套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业银行的信贷登记系统可以查询到放贷情况,但要想准确判断住房套数主要还是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明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这项政策的关键是如何准确判定二套住房,该通知同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的二套房贷实施细则均在拟定当中,商业银行人士表示,希望监管部门尽快就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出台细则,为商业银行提供统一的操作指导,这样就可以避免银行之间的恶性竞争,也可以保证调控目标的实现。
杨家才介绍,银监会对于房地产贷款有比较明确的操作规定。对于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明确“三不贷、三挂钩”的原则。“三不贷”是指国土部门确认的有闲置土地、炒地倒卖的房地产企业不予发放新的贷款;建设部门认定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的房地产商不予贷款;对挪用银行的贷款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不予贷款。
“三挂钩”包括地贷挂钩、建贷挂钩和房贷挂钩。地贷挂钩是指根据整治土地的评估结果放贷;建贷挂钩是指贷款要跟在建工程挂钩,开发商利用银行贷款建设楼盘之后,银行要监督销售;房贷挂钩是指贷款要同房屋销售挂钩,销售款在银行封闭运行,随着卖房的进度偿还原来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