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督促各地签保障房军令状 未完成将受处罚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1-02-21 09:12:57    点击次数:1397
    在施压地方政府进行严厉限购之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没有忘记地方政府更须真金白银投入的“项目”——— 保障性安居工程。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月21日开始,住建部将陆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签订《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分配任务。目前,住建部已经向地方政府下达“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的严厉处罚。配合严厉的限购措施,保障性住房的增量供给在全国范围内的环比增幅将达到72%。需求削减、供应增加,多年以来困扰一线城市住房市场的求大于供的供需关系,有望在2011年有所逆转。而其对于房价走势的意义,不言自明。
    “是经济任务,更是政治任务”
    2月16日,北京版调控细则终于落地,除了十分严厉的限购措施之外,保障性安居工程在2011年的供应总量也同期公布,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北京市筹集保障性住房20万套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万户,竣工保障性住房10万套。“这些内容会写进目标责任书,不仅北京这样,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都要采用同样的方式,从2月21日起陆续签订这份责任书,2月25日之前这项工作要全部完成。”2月17日上午,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称。浙江、山东、四川、重庆等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员均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并称目前住建部已经召开了相关会议,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出席并讲话称,保障性住房的任务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一项政治任务”。
    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同时还强调,“这不是住建部和地方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而是住建部代表保障性安居住房工作协调小组与地方政府签订责任书。”他说。所谓保障性安居住房工作协调小组系由国务院各相关部委组成,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甚至监察部、国家审计署都是该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这样一份责任书的政治意味,地方政府心知肚明。
    记者了解到,与目标责任书一并下发的还包括工作周期日程,住建部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所有签订在责任书内的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必须在10月31日前开工建设。届时,住建部将联合监察部、审计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对于未能按期开工的地方政府,视情况对其行政首长负责人进行问责。在此之前,住建部已经将联合监察部共同拟定的“保障性住房问责实施办法”上报国务院,该办法将于近期下发实施。
    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加大
    实际上,兔年春节之前,住建部就召开了落实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工作会议,姜伟新在会上强调,落实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对于抑制房价、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提升广大百姓信心具有重要作用。如此政治意义之下的保障性住房任务大幅增量,也就并不意外。但是,多位地方建设厅官员向记者表示,配套资金的问题是他们较为担忧的问题所在。记者了解到,为解决这一问题,住建部着手多方面为地方政府“找钱、找政策”。前述住建部官员向记者证实,住房公积金增值部分用于保障房贷款建设的试点,在2011年中将继续扩大;同时,住建部正在与银监会积极协调,出台更为具体的银行信贷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文件或者工作指引。
    目前,财政部2011年的财政预算编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等待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执行。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2011年财政预算中对廉租房以及相关保障性住房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将创下历史纪录,为去年决算的1倍左右——— 2010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住房保障建设资金已经高达近500亿元人民币。
    增加供给+削减非自住需求
    2月17日上午,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陈国强在谈到目前的地方调控政策时,向记者表示,要分析政策的效果就不能单独或者孤立评估每一项政策,而必须把政策组合起来进行评估,“比如限购和保障房”。前述住建部官员坦承,近几年以来的房地产调控一直面对的问题就是供需关系问题,也就是中国快速的城镇化进程所制造的大量住房需求,而相对滞后的住房供给、建设之间的矛盾,这导致长期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处在供求不平衡的状态之下,“所以从2009年以来的对楼市的调控,一直强调的是通过土地供应、住房供应等方面,增加住房供给。”他说。
    然而,大量投资型需求的进入使单纯增加供给已经难以完全平衡供求关系,“所以这次严格要求地方政府对住房购买进行限制,就是从另一方面直接削减需求,一方面增加供给,一方面削减非自住的需求,从而达到平衡供求关系的目标。”上述住建部官员解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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